虚开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发票,是很多企业都存在着的问题,这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一个企业要想往更大更好的方向发展,必须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切不可为了小额利益而违法违规,这是不可取的。今天本文主要讲述虚开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什么是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是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是利用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具体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

立案标准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应当立案追诉。

处罚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的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并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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