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及功能简介
功能简介:
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山东省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入口:
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
适用范围:
勾选认证方式适用于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发票勾选准备
打开浏览器,在搜索框里输入所在省份如“山东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点击搜索。
将税控盘插入电脑(首次使用,请点击安装驱动程序。)
【小提示】—IE浏览器设置
建议使用IE浏览器(版本为IE8及以上)、360浏览器,或者集成了所有驱动和安全控件的专用浏览器;在浏览器界面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将增值税发票查询(选择确认)平台的地址加入可信站点,并将可信站点的【自定义级别】-【设置】,将全部选项启用;重启浏览器,WIN7以上系统需要右键单击浏览器图标,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即可。
Ⅰ.发票勾选步骤
1、登录【发票勾选平台】,插入税控盘,在框内输入税控盘的税务数字【证书密码】,点击【登录】。
2、登录后显示当前勾选【认证所属期】。
3、点击【发票勾选】按钮,设置【日期】,点击【查询】勾选要认证的发票,点击【保存】。
四、系统会提示勾选发票的数量及金额,核对后点击【确定】。
Ⅱ.发票勾选确认
1、系统提示数据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此时需要在确认勾选模块再确认一遍,勾选才算完成。
核实查询到的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
2、在【确认勾选】模块中,选择确认标志为【已勾选未确认】,则系统将实时查询出当期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明细情况,如下图所示:
3、如果确认以上发票均需要进行申报抵扣(或退税)时,则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出现如下提示,确认无误则点击【提交】按钮。
4、点击【提交】按钮后平台自动弹出如下提示,点击【确定】。
Ⅲ.勾选结果打印
成功进行确认后,可通过打印功能打印本页面。点击按钮后,平台显示如下:
点击【打开】按钮平台将直接弹出PDF打印页面进行打印。点击【保存】按钮,您可将PDF文件保存至本地后再打开进行打印,如下图所示:
△ 注意:执行打印操作,需要本地计算机安装了PDF软件 。
进行确认后,可通过导出明细功能导出当次确认的发票明细数据。点击【导出明细】按钮后,平台显示如下: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发票查询 »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