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常见发票勾选纳税人注意事项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常见发票勾选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发票勾选模块

1.注意选择界面上的当前税款所属期,您勾选的发票,将属于当前的所属期;(例:发票税款所属期是6月开具,进行发票勾选并确认勾选后,您的本张发票信息将体现在6月份所属期统计结果内。)

2.勾选的发票可以在发票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

3.每个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操作;

4.勾选的发票,还未完成认证,需要完成确认操作,方可视为认证完成;

5.扫描认证的发票无需进行勾选操作;

6.发票状态为异常发票(作废、失控、红冲等)不能进行勾选操作;

7.当勾选的发票较多时,建议纳税人设置查询条件,分批进行勾选操作,也可选择使用批量勾选功能完成。

二、确认勾选模块

1.确认勾选操作期为: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作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作为终止时间)为可操作期间,即:

(1)若您还未申报,在申报期内,您仍可使用确认平台勾选认证,而勾选确认的发票可于申报时进行抵扣;

(2)若您已申报,则勾选确认的发票应于下月申报时抵扣;

(3)若使用扫描认证方式,则扫描认证的发票应于次月进行申报抵扣。

2.确认勾选每个操作期内可多次操作;

3.确认勾选的发票数据,是所有已勾选且未认证的发票数据;

4.平台可获取申报结果信息,来判断本次确认数据是否归属为当期税款所属期,若在征期内已申报,平台转换税款所属期,本次确认的发票将回退,下期进行重新勾选确认,若征期内未申报,系统会提示:“尊敬的纳税人,目前尚未从征管系统中获取到您的申报结果,请您再次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若获取申报结果异常失败,则提示:“尊敬的纳税人,获取征管系统申报结果异常,请您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提示纳税人需要确认是否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后,系统提示:

(1)若选择“已完成申报”,系统会提示企业“本次确认不成功,系统会自动回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数据,企业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确认”;

(2)若选择“未完成申报”,系统将提示“本次确认成功。”进入下一步确认操作。

5.确认提交后,平台提供本次确认汇总数据表以及当期税款所属期累计确认的汇总数据,并可导出PDF文件,自行打印;

6.确认操作完成后,视为认证完成;

7.已确认的发票不允许且不支持撤销确认操作;

8.往期确认勾选明细可通过“确认历史明细”模块进行查看;

△操作流程:【确认勾选】模块的确认标志中选择【已确认】后,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点击【确认历史明细】按钮,点击【税款所属期】的日期控件,选择对应的税款所属期月份,可查看对应属期已确认的历史数据情况。)

9.若企业当月无勾选的发票数据,可不用执行勾选确认操作。

三、发票查询模块

1.本平台提供近期未到期(还未到认证抵扣期的发票)的发票查询功能;

2.查询出的结果,包含发票基本信息以及发票认证勾选的处理情况;

3.提供查询出的发票状态,如:正常、作废、失控、红冲等;

4.由于目前开具的发票信息数据同步到本平台需要1天,所以平台中不含当天开具的发票

5.销方离线开具的发票,在本平台无法查询到,在销方上传发票至税务局端后,方可体现在本平台中;

6.若上述情况均不存在,仍然查询不到该张发票,首先确认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全国发票查验平台中查询发票是否存在。

四、同一张发票既进行了发票勾选,又使用了扫描仪进行扫描认证,有什么影响?1.本平台会汇集所有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的发票,并进行去重,不会出现重复抵扣问题

2.为了避免引起企业的混淆,建议企业优先使用更为方便、高效、快捷的本平台替代原有扫描认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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